论文中法律条文的引用方法
问:论文如何引用法律条文?
- 答:引用法律条文的时候,要明确标注出自哪部法律,哪一章哪一款。然后在引用的话语后面,需要标注脚注,同时在论文的参考文献中,我要体现出来才行的。
- 答:你在引用法律条文的时候,就是写议论文,或者写什么,一定要准确无误 否则会很麻烦
问:法律条文的引用格式
- 答:法律分析:有些人民法院引用法律、 法令等条文时,对于条、款、项、目的顺序尚不明确。例如,最高人民法院1956年刑提字第2号判决书中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写法,就不够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的第七条和第十四条中并没有并列几款,所以不需要写“第一款”,应写为“第七条第二项”和“第十四条第一项”。现在对引用条文的写法,提出下列意见,希注意:
一、引用法律、法令等的条文时,应按条、款、项、目顺序来写,即条下为款,款下为项,项下为目。
二、如果某一条下面没有分款而直接分列几项的,就不要加“第一款”,例如惩治反革命条例第十条只有(一)(二)(三)三项,就不要写“第十条第一款第×项”。
三、过去颁布的规范性的文件中,如对条、款、项、目的使用另有顺序,或另用其他字样标明条款时,可仍照该文件的用法引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引用法律、法令等所列条、款、项,目顺序的通知》
一、引用法律、法令等的条文时,应按条、款、项、目顺序来写,即条下为款,款下为项,项下为目。
二、如果某一条下面没有分款而直接分列几项的,就不要加“第一款”,例如惩治反革命条例第十条只有(一)(二)(三)三项,就不要写“第十条第一款第×项”。
三、过去颁布的规范性的文件中,如对条、款、项、目的使用另有顺序,或另用其他字样标明条款时,可仍照该文件的用法引用。
问:我想引用国家法律法规做我毕业论文的参考文献,格式如何?
- 答:国家标准GB
7713-87中有关论文格式、参考文献著录格式:
M——专著,C——论文集,N——报纸文章,J——期刊文章,D——学位论文,R——报告,S——标准,P——专利;对于不属于上述的文献类型,采用字母“Z”标识。
你看,其中并没有法律文献。一般来说,引用法律条文的,不列入参考文献,但如果需要解释的,可以在脚注中标注,如:《民法通则》第XX条第XX项第XX款规定:「条文内容」等 - 答:论文的参考文献格式是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试行)》和《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里规范的。
参考文献格式: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可选)
参考资料:
本文来源: https://www.lw90.cn/article/022c57417dfe1fd6adf5551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