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学籍重复了怎么办
- 答:学籍重复将按照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将学籍转为正常状态,同时删除其他省份的学籍。
(1)虚假佐证的,若有学校或学籍主管部门把关不严甚至弄虚作假,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向全国通报。
(2)单方佐证属实的,将按照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安排对佐证属实一方的学籍信息进行相关操作,将其学籍转为正常状态,同时删除其他省份的该生学籍,并将处置结果告知相关省份。
(3)多方仍佐证属实的,我们将进一步分析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派出工作组。
扩展资料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6〕2号)要求,由部信息中心向相关省份发送问题核查单,各地收到后,请尽快组织跨省重复问题学籍涉及的学校,核实确认学生实际就读情况、电子学籍情况和是否坚持佐证。
放弃佐证的,请对全国学籍系统中的原有佐证情况进行说明,作为附件与核查单一同在规定时间内反馈部信息中心。
坚持佐证的,请将家长签字的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与核查单一同在规定时间内反馈部信息中心。对于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没有照片的学生,请将学生近期照片一同作为附件反馈。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核查跨省重复问题学籍的通知
问:两个学籍有冲突吗?
- 答:教育部是不允许双重学籍,一经发现要求学生取消其中之一的学籍信息。 一般研究生库和专本科生库是两个不同的数据库,查询学生信息是从本库中匹配。 但是这种同时报读两个层次总的来说还是存在一定的风险。 不承认双重学籍就读。 学籍办理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冒名顶替取得学籍并获得证书者,一经查实,追回证书,并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上撤销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 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不管其在校学习时间多长,均无学籍。即使修业期满,成绩合格,也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学生可以通过省级招生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录取信息,从而了解自己是否被正式录取。教育部已经制订了《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办法》,学生可以凭借有效的信息通过指定的渠道了解自己是否是有籍的在校生。
问:学生有两个学籍怎么办?
- 答:这种情况现在是不允许存在的,学生学籍如果重复,需要学校(各省制定政策)学籍专管员进行查重,确认其中一个正式学籍后,申请注销另一个学籍。国家是不允许存在空班,空学籍号的